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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建設工程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的通知

來 源:工程部   作 者:俞丹丹   發布日期:2016-06-29

各項目部:
    為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現場人員的動态管理,根據《關于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實行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的指導意見》(浙建建〔2011〕68号)、《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規定(試行)》(杭建市發〔2009〕540号)、《關于推進建設工程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的通知》(杭建市發〔2016〕39号)文件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現通知如下:
    1、2016年6月20日起,新建工程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2016年6月30日前,已開工的在建工程按照實名制管理的要求完成實名制報備、入庫工作。
    2、各項目部應成立相應的管理小組,落實項目實名制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應按“杭州市建設工程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操作、管理規程”的要求,配備專人和必要的設備設施,對進、出工程項目現場人員統一使用二代身份證閱讀器進行校驗後,方可同意其進、出工程項目現場。未經二代身份證校驗身份信息的人員,項目部有權拒絕其進入工程項目現場。
    3、各分包企業項目部應自覺接受公司項目部的現場實名制管理,應落實專人配合完成對本企業人員通過二代身份證閱讀器進行進場、離場校驗登記,并及時落實相關整改工作。
    4、公司按企業編号和密碼登陸系統,檢查、督促項目部實名制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并加強對項目部的指導。有關檢查情況通過實名制管理平台記錄。
    5、各項目部應在6月底前建立工程實名制管理工作網絡,制定工作制度,完成實名制管理人員相關培訓,完成實名制管理工作場地、設備購置、安裝調試、項目報備、身份證閱讀等各項工作。
    6、各項目部按管理規程及時間節點的要求,開展對建設工程項目現場實名制管理情況的自查,全面落實人員考勤,強化數據運用與管理相結合,規範勞動用工行為,實現建設工程現場人員身份實、底數清、進出場管理有序的工作目标。
    7、2016年10月1日以後各建設工程現場實名制管理工作納入長效管理。
    8、實名制項目報備相關工作可與公司工程部聯系,聯系人:方鑫軍、郭金,聯系電話:83817731。


                                浙江國豐集團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