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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專項檢查的通知

來 源:工程部   作 者:方鑫軍   發布日期:2014-10-25

各項目部:

    為有效落實建築起重機械專項治理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司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和管理,遏制起重機械傷害事故的發生。經公司研究決定,開展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專項檢查,現将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本次建築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檢查活動高效和有序開展,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

      長:沈建良

      員:汪強、方鑫軍、王益君和建築起重機械專業技術人員(聘請)

    二、檢查方式與時間

    本次檢查采用項目部自查與企業督查的方式。項目部及時建立本工程現有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及時收集人員上崗證書及安全運行狀況資料等。公司将于11月初,采取看資料、查實物的方式對公司所屬工程項目建築起重機械進行專項安全檢查。

    三、檢查依據

    本次檢查主要依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号)和《建築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建築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2152010)、《特種設備安全法》(2014年1月1起施行)等。

    四、檢查内容

    1、建築起重機械各項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是否履行安裝、使用、拆除等手續;建築起重機械基礎、安裝(含頂升、加節、附牆)和定期維護保養檢查、檢測驗收等環節相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認真及時落實起重機械一月二檢等。特别是建築起重機械整機檢測超過一年是否再次檢測和驗收合格,人貨電梯防墜安全器是否做到一年一檢測标準;

    2、安拆(含頂升、加節、附牆)環節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是否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作業人員是否持有效證件上崗;相關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現場履職;相關加節、頂升的資料是否到位;

    3、建築起重機械各類安全保護裝置(限位、保險)是否齊全有效;

    4、建築起重機械作業環境是否符合要求,防雷、防外電、防碰撞等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多塔作業時是否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碰撞措施;

    5、建築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是否配備齊全(每台塔吊至少配備一名司機和一名司索信号工,每個人貨電梯吊籠至少配備一名司機),并持有效證件上崗;

    6、各類料台(包括懸挑式鋼平台、人貨電梯樓層卸料平台、落地扣件式鋼管料台)的制作、安裝(搭設)、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是否具有搭設方案;各責任單位是否驗收合格;塔吊吊運作業是否存在立體交叉作業,所用吊具、吊索、吊籠及吊運方式等是否符合相關标準。

    五、工作要求

    各工程項目部要精心組織協調,做好專項檢查準備工作。将建築起重機械的相關安全技術管理資料整理歸檔,存于項目部;要求建築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包括司機、司索信号工)将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張貼于規定位置,以備查驗。對所屬建築起重機械進行安拆(含頂升、加節、附牆)作業時,作業人員應将《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原件随身攜帶,以備查驗。

    項目部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項目的及時落實專人整改。

 

                                                 浙江國豐集團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5